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解约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解除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坚持要解除,则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毕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解除权。
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劳动者在试验中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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