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能不签劳动合同吗?

2025-02-08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试用期可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初入单位就职时,会经过一段试用期很多,用人单位会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劳动者订购合同。不过,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吗?

律师解答:

试用期必须满足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建立劳动关系,须订购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购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购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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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存在误解,除试用期不承担劳动合同外,还存在随意或变相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不支付工资、试用期不支付工资、试用期不承担的法律规定。征收社会保险、尽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这些都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试验期期间,用人单位除可与劳动者规定的试验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记录使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外,尝试维持劳动者与其他正常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权利义务基本一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享有全部劳动权利。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并且试用期期限用人单位也不能“任性”,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而不能以在严酷的考验下肆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p>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仅限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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