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开发商逾期交付,业主如何维权?去年,市民刘先生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并约定今年5月10日交付房屋,但开发商并未按时将房屋交付给他。两天前,开发商终于通知刘先生办理了交房手续。由于刘先生担心接手房子后,无法再追究开发商迟交的责任,所以不敢贸然接手房子。另外,在开发商承担迟交责任之前,市民刘先生去年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并约定今年5月10日交付房屋,但开发商并未将房屋交付给他准时。两天前,开发商终于通知刘先生办理了交房手续。因为刘先生担心接手房子后,自己就拿不住开发商了负责迟交的他不敢贸然接手房子。另外,在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之前,刘先生是否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刘先生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他没有必要在接手房子后就不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理由如下:(1)收到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没有法律秩序,也没有法律规定开发商收到房屋后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已逾期交付房屋后,如无免责理由,是否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己的权利; (3)除非购房者明确放弃,收到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呃放弃追寻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有时效限制的,购房者应在开发商实际交付房产之日起两年内维权。此外,购房者不能仅仅因为开发商未首先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接收房屋。因为在满足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发出了交付通知,即使您没有如期前来领取房屋,开发商也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义务。房屋损坏或丢失的风险将在移交通知中确定的交付日期进行。已经转给你了。在这种情况下,您不会因拒绝接管房屋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