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成都有房屋拆迁纠纷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025-03-21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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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如何向成都有房屋拆迁纠纷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有管辖权的法院收到申诉后,认定案件符合条件,可以在七日内立案。同时,诉讼自立案之日起送达被告。被告可以提出答辩。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只要确认完成,就可以安排审判。

1.如何向有房屋拆迁纠纷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满意对于裁决,他可以提出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答辩。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未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

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仍需延期的,须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如何处理

(一)行政裁决

根据当事人申请,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县级以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属于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管辖。裁定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数额、安置住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提出。

(二)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房屋拆迁地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诉讼。管理部门自收到裁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定。申请行政复议。您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强行拆迁

被拆迁人、承租人不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定,未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以依法执行。强制拆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实施,也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需要缴纳拆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业补偿费。如果因拆迁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收到您的请求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只要确定没有异议,就可以听取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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