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被征用时,补偿只到户主吗?

2025-03-21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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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农村房屋被征用,补偿金就只能属于户主吗?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通过本文学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助您解决农村房屋征收的问题,补偿是否只属于户主,您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吗?做什么问题会带来帮助。

1、农村房屋被征收时,补偿金是否只属于户主?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房屋所有人所有e.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和青苗的补偿费。幼苗。征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水泥补贴。

2、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实践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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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还没有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由于拆迁安置协议是一份合同,一旦是基于独立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就意味着双方都将受到该合同的约束。即使事后后悔,也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会导致得不偿失。后果。

所以,既然您对拆迁不满意,建议您现在不要签署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二是提起行政裁定或者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在实践中,如果您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经政府提出,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定或者行政复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在拆迁补偿之日起60天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与开发商因拆迁补偿发生纠纷,那么补偿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不过,即使与政府部门发生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属于所有权人所有的地上附着物、青苗。

所以房子补偿这笔钱只属于房主。

房屋有多位业主的,由当事人决定如何分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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