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拆迁红线之内的,但政府不拆怎么办?

2025-03-21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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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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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拆迁的红线之内,但如果政府不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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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在拆迁红线内,政府不拆怎么办?

如果房子在拆迁红线内,怎么办?属于拆迁的,但政府不拆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明确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就补偿方式、数额、搬迁期限等事项作出裁定。

当事人对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双方就安置补偿等问题申请行政裁决后,一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房屋时,政府应当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然后被征收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搬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时属于征收拆迁范围的房屋,被征收人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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