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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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补充侦查与批准逮捕是有区别的。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我国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检察院自查部门的,退回补充侦查。目前,案件将被退回补充侦查。这意味着,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不予起诉。
这是不同的。检察院发回案件补充侦查时,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并不意味着批准逮捕。回国补充侦查和批准逮捕是两件事。回国接受调查暂时不会导致逮捕。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被督察员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意味着本案证据可能不充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不会发出逮捕令,因此暂不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根据情节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批准逮捕后的补充侦查称为撤回侦查离子。检察院撤回侦查,意味着案卷被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为案件的办理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在原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环节进行重新调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补充调查从程序上分为三种,即审查补充调查和审查补充调查。逮捕批准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庭审阶段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准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不批准逮捕的,应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庭审所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采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可以要求审查证据。解释了收集的合法性。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每一个犯罪分子而言,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能对刑事案件的犯罪人定罪惩处。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应当由我国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