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企业更名、分立、合并、分立、及转让
< p>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省规划条例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分解、合并、分割、转让后,必须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等都需要研究。
企业名称变更情况:
1、相关文件以新企业为主体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申请表; 3、地形图; 4、工商局更名通知书; 5、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股权未发生变化的证明文件; 6、总体规划; 7、首次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8、原企业土地使用证; 8、老企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如企业遗失,需提供报刊遗失通知,原件一份; 9.新修改的当前地形图。
企业分解、合并请参阅上述资料。
分立、转让,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分立或转让协议。
当然,上述内容必须符合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