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期限是啥时候?

2025-03-17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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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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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效是多少?

[简介]房屋拆迁安置时效为六个月。对征收、拆除房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下一篇

房屋拆迁安置时效为六个月。对征收、拆除房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接下来,Zh小编imang.com为您介绍有关房屋拆迁时限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房屋拆迁时效是多少

房屋拆迁安置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接受。

2、房屋拆迁延期是否有明确的标准?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有原则、灵活的处理办法ch 确定拆除时限。所谓原则,就是全国或本省统一拆迁期限,使其合法化,任何人都无权改变。所谓灵活性,是指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拆除期限不足的情况,应当给予一定的延期。防止因拆迁不彻底而造成规划无法实现、建设无法进行的现象。

二是要结合全国各省市的成功经验,确定统一的拆迁时限,并对批准的延期期限设定相应的期限。我们不妨链接一下省、市的一些规定:

1、上海市在1991年规定,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一年。 2003年修改为:拆迁人申请拆迁的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要求拆迁期限超过一年的,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的区、县住房国土资源局应当先报市住房国土资源局审核。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且申请的延长期限与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合计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区、县住房国土资源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房屋土地资源局审核。市房地资源局才给出答复。从这一点来看,上海实际上将拆迁累计期限规定在一年以内,超过一年的例外。

2、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期限为一年。

3.《北京市条例》规定,《北京市条例》规定的最长拆迁期限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贵州省贵阳市规定首次拆迁期限为6至10个月。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至6个月。

在这些省、市、区,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批准延期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拆迁期限应当参照拆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期限确定。既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又要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复议、诉讼权利。具体参照以下八类期限:

一、拆迁人申请期限行政裁决:《北京市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期限届满为止;天津、浙江等省市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申请行政裁决。

二、行政机关作出裁定的期限:行政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三、对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行政裁决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对房屋拆迁行政裁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向行政机关备案自行政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复议。

5、行政强制拆迁期限: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行政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六、对拆迁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复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实施。

7.到达拆迁地后协议中,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拆迁人行使诉讼、仲裁权的期限:拆迁双方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内。 ,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行执行。

八、拆迁仲裁的时限:北京和苏州的仲裁规则规定,裁决必须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在简易程序下,北京一般会在75天内作出裁决,而苏州则在60天内作出裁决。不难看出,这八种期限是我们确定拆迁期限的重要数字。

3。房屋征收、拆除的时效期限是多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房屋征收拆迁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制成。如果申请复议,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内提出上诉。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数日内。数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复议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接受。

拆除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时限,但却是一项非常复杂、工作量大、容易引起争议的工作。房屋拆迁的期限是多少?智芒网小编已经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智芒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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