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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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能否买卖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房屋买卖合同》第三十七条的理解上城市的”。根据《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无产权证书的房屋能否买卖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市法》第三十七条的理解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意见》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明的。”多数裁判据此判定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房产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行为人自房屋建成之日起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产权变动的原因。产权变更的法律后果将通过房屋的交付和产权变更手续的完成而产生。豪维呃,产权是否发生变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是一项行政规范,旨在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禁止权属不明、有争议的房屋进入房地产市场,保障交易安全。而不是禁止交易或限制契约自由。
3.古罗马法律谚语指出,“任何人都不得为自己的非法行为谋取利益”。当房价涨跌时,一方当事人通常会主张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此,请求司法机关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或支付货款。如果仅因无权属证明而导致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将因合同无效而获取较大不当利益合同的破坏,将极大危害交易安全,引发诚信危机。
无产权证书的房屋范围极其广泛,包括商品房、集资房、自建房、公房等。有的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有的则有产权证。权属不清、违法行为严重,不能混在一起。 ,他们都将被“解绑”。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买卖应区别对待:
1.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例如,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商品房涉及公共利益,不予处理。无法补发合法开发手续的,合同视为无效。
2.买卖合同侵犯共有人或者实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合同的效力是否定的,由权利人行使撤销或者追认的权利。
3.合法建造或者来源合法的无证房屋,如果权属明确,可以进行交易;非法建造但可以重新填充的无证房屋也可以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