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房屋的相关法律规定

2025-02-09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有关拆除违建房屋的法律规定

违建房屋

违建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严格来说,主要是指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住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私自建设的住房建设设施。

违建房屋又称违建房屋,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道等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市、县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规划主管部门。由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违法建筑拆除程序

第一步是立案

立案是执法部门发现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下列情况,决定按照行政案件立案查处的活动:违法事实已经发生或者存在,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在此过程中,您应该注意哪些行政机构有权执行这些操作。查处违法建筑的案件:

一是规划局或规划委。这是管理城市非法建筑的法定部门。

第二个是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是否有权管理违法建筑,主要取决于是否获得省政府授权。比如在北京,城管部门是由北京市政府授权的,所以著名的仁济别墅违法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拆除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其执法范围在乡、村规划区内。简单来说,就是治理农村地区的违章建筑。

除上述部门外,其他部门无权干预。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实践中,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所、住房城乡局、房管局等上门查处违法建筑。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调查程序

调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人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

其次,侦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它有两个作用:一是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实践中,不少地方执法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往往不出示执法证件。面对这种情况,建议被处罚者主动询问下摆出示身份证件,并记录身份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包括姓名、号码等),方便日后维权。

第三,在接受询问和签署笔录时要小心谨慎。一是不害怕。大多数被拆迁户看到政府官员询问或调查都会被吓得半死。这是非常不道德的,因为错误往往是在恐惧和恐惧中犯下的。第二,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让你说出一些话,以利于他们的调查。比如,如果不如实供述,就会从重处理等等。 第三,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当执法人员要求您签名时,您必须阅读签名内容他记录得很清楚。如果您发现内容与您所说的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您必须要求他们修改。如果执法人员觉得麻烦又不愿意修改的话,建议您不要签字。如果您确认成绩单没有问题,想要签字,请注意:第一,如果成绩单有好几页,您必须每一页都签字;第二,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记住笔录的内容,不要留下任何东西。空间太大,无法阻止他们事后在你背后添加内容;第三,别忘了写上日期。

第三步,决定程序

一是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诉

这主要是为了保证被处罚人的权利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告知当事人:书面说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二、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作出决定前,由办案人员以外的侦查人员主持,侦查人员听取当事人违法事实和事实情况。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及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质证、申辩和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吊销执照、执照或者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

关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注意,不要错过这个程序。如果错过了这个程序,可以在后续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我建议你不要错过听证会。

第四步,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决定给予处罚的,向被处罚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

关于此流程,请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签收。很多人认为如果他们不签字,处罚决定对他们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在提货单上说明情况,记录拒收原因和日期,并由寄件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的法律文件。法律文书留在住所即视为已送达;您也可以将法律文书留在收件人住所并拍照,以视频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你看,即使没有签名,它仍然对你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如果您错过听证会也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在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自违法建设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或者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再错过了。否则,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实际上是违法的。但如果你错过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那么你错了政府就会惩罚你。这是正确的。

第三,建议聘请律师,保障您的权益。因为这是一个合法的过程,非专业人士无法控制。

四是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一是您不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个月后,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另一个是你不进行两个月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二审后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这两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况下,违章建筑才能被拆除。言下之意是,房屋被发现未经批准或无证后,不会立即拆除,而是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稍后可以将其删除。

拆除违章建筑有补偿吗?

属于合法建设或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设的,不予补偿。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建设活动,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物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视为合法建设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属于违法建设且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定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当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停止建设。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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