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要担责吗

2025-03-28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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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工作场所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用人单位认定工伤后,受损劳动者依法享有医疗、赔偿和待遇等保障。在某些情况下,责任主体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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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人的侵害遭受工伤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例如:

劳动者被外来车辆撞伤;

劳动者在工作时被其他单位或个人侵害;

劳动者因使用有缺陷的产品而受伤。

责任主体需承担以下费用:

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第三人责任承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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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准包括:

过错责任原则:即第三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害,需承担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况下,即使第三人没有过错,也需承担无过错责任,例如:

使用有缺陷的设备或产品;

管理或维护不当造成损害。

>三、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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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承担费用,而第三人无力赔偿或者赔偿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补充赔偿范围包括:

第三人的赔偿能力不足部分;

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损失,超过社会保险待遇范围的部分。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要由第三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无力赔偿或赔偿不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补充责任。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依法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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