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

2025-02-26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

最近各地纷纷传来适用《婚姻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作出判决的报道,笔者认为其中离婚救济制度仍存在值得商榷与需要完善之处。

另外,婚姻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流于泛泛,法官无从对家务劳动的价值作出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的估价,因而往往采取保守态度。

其二,关于经济帮助。何种情况下一方可要求另一方予以经济帮助,这种经济帮助有哪些形式,帮助到什么程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婚姻法》的最新的司法解释中作了一定规定,但这一规定还不够具体,也不够全面。其中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没有考虑一方继续受教育的需要。

其三,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第46条所列举的4种过错不足以涵盖所有对婚姻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比如长期通奸行为可能比一般的虐待、遗弃对当事人的伤害更大。因此,在立法技术上应采取列举性规定与概况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在列举性规定之后增加一个概况性规定:“其他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

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实体权利,不仅适用于诉讼离婚,也应适用于登记离婚。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婚姻法》修正案未作明确规定,从学理上来说,这里所要弥补的损害既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也应包括精神损害。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至于立法价值上的困惑,则是由该项制度对证据法的冲击带来的。在诉讼中,如何证明对方有第46条规定中所列出的情形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婚姻家庭律师#

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 相关法律知识

火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可以吗
火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可以吗问题解答:火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可以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依法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且该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
2025-03-12
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
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缺憾是什么最近各地纷纷传来适用《婚姻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作出判决的报道,笔者认为其中离婚救济制度仍存在值得商榷与需要完善之处。另外,婚姻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流于泛泛,法官无从对家务劳动的
202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