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婚姻保证协议的法律效力与书写规范
在婚姻关系中,双方自愿签订的婚姻保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得到尊重,并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处理。然而,若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效力应予以否定。
婚姻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其有效性取决于以下条件
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书必须反映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
不违背法律、公序良俗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道德。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法律效力分析
婚姻保证协议中的不同约定及其法律效力
1. 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
若夫妻一方违背了保证书上的承诺,但双方并未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将依照婚姻法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进而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2. 关于过错方净身出户的约定
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果财产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例如,法院可能支持“净身出户”承诺,判决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但若过错方因此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财产份额。
3. 关于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的约定
夫妻可以自行协议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但若起诉到法院,法院将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若协议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不会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参考因素。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在实务中往往约定了限制离婚自由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这部分协议的内容自然是无效的。对于双方自愿约定的因一方违背忠诚义务而如何处分财产、责任承担等内容涉及财产的内容,只要约定内容合法、自愿、平等,这部分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