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抚养权分配原则及特殊情况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通常情况下,若有两个孩子,大多数家庭会选择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然而,具体的分配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例如,若孩子未满两周岁,通常情况下抚养权会归女方所有。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其次,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父方也可能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
父母双方在确保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由父方抚养。
母方存在以下特殊情形之一时,父方可能获得抚养权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其次,若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以下情形的一方可予以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
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跟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尤其是身心健康,其重心在于尊重子女的意见,保护子女权益,然后再考虑父母意愿,才符合法之精神。
抚养权归属的协商与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作出安排。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则根据协商结果执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一般以谁能让孩子更好地成长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