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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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给付与返还法律与习俗的交织
在中国,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承载着丰富的文化意义。男方在谈婚论嫁时给付彩礼,不仅是对女方的尊重,也是对这门亲事的认可。然而,彩礼的给付与返还问题,在法律和习俗之间往往存在着复杂的纠葛。
彩礼的给付传统与现代的交融
在中国古代,男方娶妻给彩礼一方面是为了弥补女方的家庭,另一方面增加了男方的违约成本,使他不能同时和多个女人订婚。而在现代,彩礼则代表着男方对女方的诚意,对这门亲事的认可。
彩礼的法律性质附条件的赠与
从法律角度来说,彩礼可算作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中,这个条件就是结婚。当条件没达成,或者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以下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其中,第三种情况中的“生活困难”指的是,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后,是否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
彩礼返还的例外情况
并非所有情况下男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结婚前,男方给付的彩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主张返还;
当地要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男方才能要求返还彩礼;
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如何。如果男方完全出于自愿,并且无任何附加条件,这时他给付给你的财物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没有特殊规定,法院通常不予支持返还;
婚前给付未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一般得不到支持。
彩礼与《民法典》
关于《民法典》是否禁止彩礼,很多人存在误解。《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这种情况比如你们要结婚了,你对男方说,要给多少多少钱,钱到位这婚才能结。这种做法有违婚姻自由,男方给付彩礼可能是迫于你的压力,如果他之后起诉要求你返还财物,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彩礼的未来传统习俗与法律精神的平衡
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在未来仍将存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彩礼的给付与返还问题将更加注重平衡传统习俗与法律精神,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