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处理方式
当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若其中一方面临生活困境,法律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我国法律对“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可被认定为“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
1. 基本生活水平难以维持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2. 收入降低,生活质量下降离婚后,如果收入降低导致生活质量下降,但个人有能力维持基本生活,则不属于“生活困难”。
3. 无住房离婚时,如果一方没有住房,另一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帮助,如暂时居住在对方的房屋中。
离婚时获得经济帮助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获得经济帮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生活困难一方必须是有生活困难而靠自己无力解决的。
2. 时间限制经济帮助仅限于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离婚一段时间后出现的“生活困难”不在此列。
3. 负担能力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须有负担能力,即有能力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取代了《婚姻法》等法律。《民法典》对婚姻家庭问题有更全面的规定。如果您在处理婚姻问题时遇到困难,可以点击[这里]查看相关内容,或[咨询婚姻家庭律师]获取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