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案件审理中的调解与判决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的程序,但调解并非无限期拖延。若调解过程中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法准予离婚。以下是关于离婚起诉开庭法院是否会调解的详细解答。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1. 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2. 补偿请求权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更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方有义务予以补偿。
3. 共同债务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生活困难帮助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时,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 损害赔偿请求权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 财产分割与侵占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若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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