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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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依据及程序详解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都会判决准予离婚。下面,我们将详细解答关于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是否能够离成的相关问题。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
1. 准备材料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立案。
2. 立案审核法院立案庭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给予立案。
3. 缴纳诉讼费立案后,原告根据立案通知书缴纳相应的诉讼费。
4. 案件移送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交给民事庭进行审理。
5. 发出传票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会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6. 法院调解双方到庭后,法院将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的程序。
7. 开庭审理与判决经过调解后,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来说,夫妻感情不和导致一方提出离婚,而对方拒绝办理手续时,当事人需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直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