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遗嘱(房屋继承)
立遗嘱人XXX,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月X日,现居广州市荔湾区,持有公民身份号码XXXXX。
继承人XXX,女,汉族,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同样居住在广州市荔湾区,是立遗嘱人XXX的亲生女儿。
鉴于立遗嘱人XXX对身后家庭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可能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的纷争深表忧虑,特于 年 月 日在广州市 区正式订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作出以下安排
财产情况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XXXX房(广州XXX幢XX房),登记字号为17登记XXXX。
该房屋是立遗嘱人XXX及其妻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共同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
本遗嘱共制作四份,经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后,一份将交由公证处妥善保管,其余三份分别交由XXX、XXX和XXX保管。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字使用)
立遗嘱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