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与途径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完全可行的。尽管孩子抚养权通常在离婚后归属于父母中的一方,但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时会因各种原因希望夺回孩子的抚养权。从情感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变更抚养权是允许的,但必须采取正确的方法。最理想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孩子及其抚养权拥有者的伤害。本文将重点探讨离婚后变更抚养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案例赵大强与李霞的抚养权争夺战
赵大强与李霞结婚并育有一子赵小明。2018年3月12日,他们在法院达成离婚协议,约定赵小明(当时4岁)由母亲李霞抚养,赵大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5000元。此后,赵小明与李霞共同生活,就读于当地公办小学。然而,赵大强以李霞未让孩子入学读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让赵小明由他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赵大强声称李霞未让孩子入学,但李霞提供了赵小明的学籍证明等证据,证明赵小明确实在当地某公办小学就读。因此,赵大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驳回了赵大强的诉讼请求。
关爱孩子,无需执着于抚养权变更
实际上,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在父母哪一方,都无法改变血缘关系的紧密。只要父母用心关爱孩子,孩子都能感受到这份爱。通常情况下,只要对方能够妥善照顾孩子,就没有必要过分执着于离婚后变更抚养权。但如果存在合理的理由,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