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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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规定新变化四大亮点解读
相较于《继承法》,《民法典》在继承方面的规定有了显著更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为读者带来更清晰、明了的继承知识。
新增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纳入继承行列
【案例】林女士的伯父去世,无配偶、子女,也无兄、姐、妹,唯一的弟弟即林女士的父亲也早年去世。伯父留下的遗产,林女士可以继承吗?
【点评】《民法典》明确指出,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权继承遗产。本案中,林女士作为侄女,符合这一规定,可以继承伯父的遗产。
新增立遗嘱方式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合法有效
【案例】郭先生夫妻为将遗产交由次子继承,打印了一份遗嘱,并通过录音录像表达同样的意思,并邀请了家族长辈见证。这样立遗嘱合法吗?
【点评】《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即可产生法律约束力。郭先生夫妻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其遗嘱合法有效。
新增遗嘱宽恕制度丧失的继承权可因悔改而恢复
【案例】何先生因虐待父母被判处拘役,但后来洗心革面,父母也表示宽恕。何先生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点评】《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若因特定行为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其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则该继承人可恢复继承权。何先生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新增“遗嘱最新第一”多个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案例】高先生有多份遗嘱,内容不尽相同,最后一份遗嘱将所有遗产交由小女儿继承。这份遗嘱可以否定公证遗嘱吗?
【点评】《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若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高先生的最后一份遗嘱可以否定之前的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