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民法典实施一年多,杭州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冷静期与协议离婚详解
自民法典生效以来,关于离婚的问题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关于“当天是否能办理离婚”的疑问,今天,我们就请专业律师李晓娟为大家详细解读协议离婚和冷静期制度。
自2021年1月1日起,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当天也无法直接办理。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历一个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需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预登记。即便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立即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也不会立即解除,而是需要经历一个30天的冷静期。
2. 离婚冷静期为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天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若不愿意离婚,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4. 若冷静期过后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效果。若双方仍想协议离婚,需重新进行预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不想经历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若您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虽然法院调解可能比协议离婚更快,但当天也无法办理。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专业婚姻律师李晓娟,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