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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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继承人去世后的继承处理方式
在处理公证遗嘱中,若继承人不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方式将有所调整。具体来说,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去世,那么其继承权将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反之,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且未明确放弃继承权,那么其应继承的遗产将转由其继承人继承,除非遗嘱中有其他特殊安排。
法律依据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指出,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同样,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在继承开始后,若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去世且未放弃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将转由其继承人继承,除非遗嘱中有其他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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