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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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顺序详解
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的顺序。具体来说,继承权的顺序如下
首先,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应优先按照协议内容进行继承。
其次,如果存在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
最后,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关于继承权的具体规定,可参考以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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