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13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但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如果雇员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p>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