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婚礼筹备金债务承担问题解答
婚礼筹备金,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其债务的承担问题备受关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婚礼筹备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这一原则不因双方是否已经完成合法的婚姻登记而有所改变。筹备婚礼的费用,可以认定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因此,此类债务自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详解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该法条还明确指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建议
如果您在法律问题上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个性化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