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离婚诉讼男方服刑期间的应对策略
在男方服刑期间,面对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 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方式适用于男方无法亲自参与离婚登记的情况。
2. 协议离婚不可行由于协议离婚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通常无法亲自完成这一步骤,因此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行的。
法律依据详解
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用以支持上述处理方式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列举了几种民事诉讼的管辖情况,其中包括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咨询与后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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