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辞职时要求赔偿培训费合理吗?

2025-02-08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辞职时公司要求补偿培训费合理吗?

问题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培训,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间,也是合理的。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尽服务期限应分担的培训费用。超过限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培训对他们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员工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尽服务期应分担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内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增加劳动报酬。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智芒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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