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户口迁出者如何应对?🤔💡

2025-07-11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土地确权户口已迁出人员的处理办法详解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人员,其土地权益的处理方式如下

1. 迁入城市,转为非农户口

若在土地确权之前,个人已迁入城市并转为非农户口,那么其原有的土地将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将无法进行土地确权。

2. 迁入小型乡镇,保留土地承包权

对于那些迁入小型乡镇,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的人员,在土地确权时,他们仍然可以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该法律条款明确指出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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