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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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定义与背景
彩礼,这一源于传统习俗的婚姻仪式,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一方基于当地风俗向另一方给付金钱或贵重物品的行为。男方通常承担给付彩礼的责任,其形式多样,既有金钱也有珠宝等物品。由于地域差异和习俗不同,彩礼的数额和价值也各有差异,但普遍而言,彩礼的金额往往与当地生活水平相比较高。
彩礼的退还问题
在分手或离婚的情况下,是否需要退还彩礼?彩礼的给付,往往承载着双方对婚姻的期待。如果双方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彩礼的退还通常成为给付方的要求;同样,在离婚案件中,彩礼的退还也是常见的争议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彩礼与一般赠与的区别
如何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彩礼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非常明确,即以结婚为目的。
在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互赠的财物,如果未超过合理范围,通常认定为一般赠与。一旦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定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
恋爱期间,大额赠与如高档手表、金戒指、汽车等,通常不属于日常生活消费的内容。这些赠与是否能追回,取决于赠与时的目的。如果明确约定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那么在结婚意向破裂后,接受赠与的一方应当返还。
恋爱期间的消费性赠与
恋爱期间,双方为增进感情而发生的消费性赠与,如为对方支付餐饮、住宿、娱乐等费用,通常视为一般赠与。实践中,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财物金额大小、赠与目的等因素进行判断。
恋爱期间的红包与转账
恋爱期间,双方通过发红包、转账等方式表达爱意。特殊时间以特殊数字形式给的红包、转账,如“520”“999”“1314”等,通常认定为赠与,受赠一方无需返还。若红包、转账所涉资金数额较大,且没有明显目的性,可能涉及多种法律关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