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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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放弃抚养费的有效性解析
在处理离婚协议书时,关于放弃抚养费的问题往往备受关注。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放弃抚养费的有效性
当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放弃抚养费,只要该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即被视为有效
1.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均应出于自愿,真实表达放弃抚养费的意愿。
2. 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旦双方领取离婚证,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特殊情况下的无效约定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放弃抚养费,该约定也可能被视为无效
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无法保障子女所需费用。
该约定可能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此类约定。
法律依据
以下为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准确的解答。在处理离婚协议书时,务必关注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