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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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期间,财产分割一直是法律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当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购买房产时,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本文将围绕离婚期间买房是否算作共同财产范围这一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到房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则需要具体分析。
案例一:甲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甲乙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甲将该房产过户到乙的名下。此时,乙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甲在离婚诉讼期间购买该房产,但甲将该房产过户给乙,视为对乙的赠与,因此,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丙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丙丁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丙将该房产出售,并将售房款存入个人账户。此时,丁主张该房产售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丙在离婚诉讼期间出售了该房产,但售房款属于丙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离婚期间买房是否算作共同财产范围,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 财产来源:如果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期间购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购房款来源于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 财产性质:离婚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果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3. 财产过户:离婚期间,夫妻一方将购买的房产过户给另一方,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该房产不再属于共同财产。
4. 财产出售:离婚期间,夫妻一方出售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并将售房款存入个人账户,那么售房款仍属于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期间买房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具体案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也应当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