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家庭冷**的表现方式有:
1、非身体**形式。即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行为;
2、身体**形式。即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为主要手段的**行为。
法律依据:
《反家庭**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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