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离婚是一个月之后才能拿到证,但前提是夫妻双方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可携带离婚所需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工作人员依法为二人分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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