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问题解答:
离婚协议签了还能要回孩子。法律规定,直接抚养方如果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愿随不直接抚养方生活,不直接抚养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那么不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后就可以通过跟直接抚养方协议或是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将孩子要回,让孩子归自己抚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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