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员工紧急辞职公司不批准,可以继续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或者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经公司批准,期满后员工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员工也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遵守规定的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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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