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关系终止后,个人如何继续参加保险?

2025-02-23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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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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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后,如何继续参保?

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后,个人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个人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然后按规定每月自行缴纳,但个人只能缴纳两种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劳动者给予补偿自受雇之日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外派职工、在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推迟或减少付款。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情况告知职工。

无职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兼职职工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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