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必须受到惩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每人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将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管理部门处每月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或者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细标准、严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市行政部门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