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社会保险费等经济补偿;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支付经济补偿的职工:
(一)职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的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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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非用人单位通过改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维持或者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