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并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参加工作并接受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援助。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部门。
工伤住院治疗的员工伙食补贴,以及工伤员工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统筹地区外治疗,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承办机构批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资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协调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