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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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助您维权离婚后复婚,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因此,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本文将针对离婚后复婚时,离婚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这一问题,为您梳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后复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分析
复婚后,关于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我们需要从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来分析。
1. 子女抚养方面由于复婚导致原离婚协议的目的不复存在,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自然失效。
2. 财产分割方面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不会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失效。复婚相当于新的一次婚姻,其效力从复婚之日起算,而非从上一次离婚之日接续。因此,复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复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如下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是否有权将孩子带回老家?
1.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将孩子带走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不仅对孩子不利,还会浪费司法资源,并可能给孩子心理上造成创伤。
2.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了孩子抚养权协议,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离婚后,即使没有取得抚养权,也有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是否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都到场。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满,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 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 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面对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我们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本文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