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工厂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未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时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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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