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双方签订的合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第三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由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除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合同也无效:
1、所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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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的;
5、其他。
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具有追溯效力,即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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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相对人恶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隐含虚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并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恶意串通相对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