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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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想继续工作,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予以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工资。
除拖欠工资外,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
2、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
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二)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三)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
5、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1、违规发号施令或者强行冒险危害员工人身安全的操作;
2、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
劳动者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p>< p> (一)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的;排除他人劳动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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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作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6 宣告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经济限期内给予补偿。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规定劳动合同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