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离职吗?

2025-02-10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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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离开公司吗?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书面通知劳动者后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不经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直接离职:

1、**、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任何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

二、违规指令或者强行进行风险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反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六)其他可以终止劳动者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规定,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

(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维持或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劳动合同依照本规定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的法律;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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