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否约定试用期

2025-03-18
文律师
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否约定试用期

问题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是不能够约定试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短,且是以小时计酬的,约定试用期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法律规定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否约定试用期 相关法律知识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问题解答: 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如果是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会有赔偿;但如果是被违法解约的,可以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获得赔偿。 法律
2025-03-19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否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能否约定试用期问题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是不能够约定试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短,且是以小时计酬的,约定试用期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法律规定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