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国家公务员不能做生意。公职人员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除因法定原因和未履行法定程序外,公职人员不受政府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在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除非有法定原因,未经法定程序,不会受到政府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的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职、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