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
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于交警部门就交通事故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书来申请进行复议。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行政**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行政**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