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交房租,房东可以不强制收回出租房屋吗?

2025-02-24
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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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盾 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纠纷。


不交房租,房东能不能强行收回出租房屋?



简介: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后生效;一经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发生效力。不动产是指依法登记的不动产。因此,房产的权属应以登记机关登记的所有人为准



子女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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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张:2008年,我和妻子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我们18岁孩子的名下。现在我和老婆离婚了,孩子是我老婆那边的,我不想放在家里。房子是孩子们的,我想将其分割为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

L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生效;未经登记,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此情况下,该不动产是依法登记的不动产,因此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当以登记在册的产权人为准。张先生要求分割的财产登记在儿子名下,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租金为没付钱,房东不能强行收回出租屋

李女士: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前两天雇主派我出差,我什么时候才知道我回来了,我的行李已经被房东从出租屋搬走了,如果再不付钱,房东可以采取**收回出租房屋吗?

律师解答:租赁期内,房东一般无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即使租赁期满,或者在租赁期内,房主有依法收回房屋的理由,不得采取**收回房屋。收回房屋时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必要的时间寻找和搬迁房屋。承租人接到通知后,必须积极寻找住房并及时搬出。双方就房屋收回事宜不能达成协议的,出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不交房租,房东可以不强制收回出租房屋吗? 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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